康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收到深圳中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寄送的《关于投诉的回复》,内容为:经调查核实,深圳市深华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情况说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据并经本公司核查后确认,本案所涉产品型号均为KC-E7,该款机型是公司的成熟畅销型产品;公司与深圳市深华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底签订合同约定由后者生产并销售KC—A1S/B系列抽油式吸顶式空调器,2011年3月份双方完成首批货物的交付工作,4月底已开始陆续向市场发货,5月初即有客户反映机器出现质量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如下:一是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之处:1、在安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2、未按标准规范使用;3、在使用时由于长时间超负荷运转造成主机过热保护停机;4、清洗过滤网或更换滤清芯时不正确导致内部堵塞等问题的发生。(3)二是因为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4)三是由于部分经销商自身经营水平不高所造成的风险;(5)四是对售后维修人员管理不当导致的责任事故的发生;(6)五是通过媒体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而引发的纠纷;(7)六是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所致的风险。综上所述,我公司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以及后续服务环节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隐患,对此给广大消费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和不便。为此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贵司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