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政策规定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是指: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费、电(热)、燃气等价格明显偏低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的适用的征收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金"。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不动产转让行为不缴纳增值税。
(3)自2017年7月3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令第19 号),对原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和 管辖的其他地区 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有关的下列事项,视同出口进行办理:(一 ) 将 自主开发或委托加工并经海关报关进入本地区的货物 ,以及 本地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含 50 万元)的自用设备采购货款 。 "
2、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18]32号)。
将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其他固体废弃物调整为按自动许可方式进口的固危控物质类商品编码范围。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1、《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及品种通则》《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见附1。 2 、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固体废物参照该标准确定类别后纳入相应监管年限内允许免予申请自动许可证的范围。3、《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方案》中明确列入限制性名单且尚未被移出清单的相关固体废物也一并纳入适用范围。4、《进出口工业产品生产目次》所涉及的各类产品的名称及其对应的具体用途可参考此文件的规定查询了解相关情况。(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目录(2017 年版)》中对淘汰落后产能行业的产品不再属于鼓励类产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