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地铁、轻轨等现代公共运输方式的需求日益旺盛。目前全国已建成运营和在建线路超过1000条;到2020年将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的城市快速客运系统网络格局,预计总长度达到6000公里左右(不含城际铁路)。
为保证乘客安全舒适地出行,确保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铁路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原则
1、总体目标
(1)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实现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及时响应和控制处理能力明显提升。(2)加强各专业联动配合,做到信息共享。(4)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保障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2、主要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利益诉求以及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影响范围和时间,尽可能减小损失或降低不良后果的发生率。
(2)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发生紧急情况且无法立即排除的设备事故时,应首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进行缓解控制,待条件允许后再进一步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做好协调工作,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出现。
(4)属地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当地轨道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市交委作为本市轨道交通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督促全市范围内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安监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其履行法定责任义务。
(5)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采用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加以控制和解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车辆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过程和处理方法。包括下列情形:(1)、因供电电压波动造成的电气火灾;(2)、制冷剂压力异常升高导致的爆炸性气体中毒或者烫伤危险;(3)列车制动装置失效导致的事故;(4)、机械传动部分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5)、其他需要处理的意外状况。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北京铁路局关于重大安全事故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能如下:(1)承担全局重特大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2)参与局重点工作和大型活动筹备的组织策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