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珠海格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详见编号:临 2017-004)。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对本次处罚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被罚事由
1、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9 月 1 2日期间,你司下属全资控股孙公司广东格建贸易有限公司于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开展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期间,未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即从事该类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七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稽查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我署依法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整的处理意见并予以公示。
2、 2016年8月15日至9月份,你司旗下全资控股企业珠海市格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用于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盒的产品。以上两项事项均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隐患及失火罪的行为 ,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黑名单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后拟将你的单位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
二、整改落实情况及后续措施
针对本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存在的风险因素等,我公司积极采取以下应对举措: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范体系 ; 2、强化培训与学习,提高人员素质能力水平 ;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 ;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5、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 、 风险意识和红线思维理念 ; 6、持续推进各项业务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 ; 7、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 。
三、其他需关注的问题
1、请你公司在今后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避免造成更大影响或损失。
2、请你在此后的对外发布材料时注意控制使用频率和时间范围。
3、如发现本公司工作人员有涉嫌犯罪的情况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线索,我们将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本人及其家属,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