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珠海经济特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通知的公告》(编号:临 2016-075), 确认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格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 "珠港商贸")与珠海市金湾区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兴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等3家公司签订合同。上述交易金额共计约人民币2.25亿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 日止,3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35亿余元。3 家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安排。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2016 年 12 月 29日前,珠 港商贸应向 3 位供应商支付货款 2.15亿 余 元 ,其中 1 .5亿多元已按期收回。2 、 2 万 多万元因未按时付款而形成逾期收款风险;3 、 5千多万尚未结算 。
截止到目前,1 .2亿多元已经全部回收并结清;1万多 万元由于未能及时回款导致存在一定的欠账风险;2 千多万元尚 未完全结算 ;1千万多万的剩余尾货及滞销品正在积极处理中;其他款项 正在协商解决当中。
综上所述,2个亿的应付帐款基本得到控制,5百万左右的拖欠情况也 有所好转。
本次发生的1.5亿元人民币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不构成重 大影响损益的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一、《关于收到的提示性信息》的内容
1、经自查发现,在 2015 年度和 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中均没有对 1.5亿 的应收账款进行相应的减值准备的提取或者转回的表述,故此次 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相应调整。
2、2015年和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项目均为0; 现 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4元和-0.647亿元。
3、2015年在利润表的财务费用项目中列报有 1.504亿元的预计信用损失 准备,2015年末实际发生的有 0.0048亿元。2016年上半年又增加0.089亿元, 故上半年末的实际数据应为:1.496亿元。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 1.5亿 预付购进原材料款的坏账准备计 提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会计估计是符合要求的; 本次 1.5亿元预付购进原料料的坏账准 备计提是对以前年份的相关数据的追溯 调整。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关 于收到的提示性信息》中所述的情况不会影响到公 司的正常运作以及未来的正常业务开展。
四、监事会意见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