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426号)。根据该关注函的要求及公司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请结合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及时准确。 回复: 1、经核实,2016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末和2014年底你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影响2015年年报数据的情形;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应予以更正而未更正的错误或遗漏之处。2016年度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情况。2、我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提交申请文件等相关材料。3、由于本公告所述原因导致财务指标与历史业绩相比出现较大差异是正常波动现象。4、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 2015 年度因合并范围变化引起净利下降之外,其他各期经营状况良好且稳定增长。2015年和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03亿元 和 1.57亿元。201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0.27元股,2014 年末总资产约为 46.15亿 元, 净负债率仅为 5.28% ,远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的水平 。 二、根据你 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查询分析后认为,请你 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
1、 请提供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2、 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华宝通讯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广东 华 宝 ) 在 2013 、 2014 两年均处于亏损状态,但该公司仍继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并进行销售的行为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3、 根据 深圳交易所问询意见书 要求以及 经 核 对 本 公 告 的 相关 内 容 之 后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表 明,你 公司 子 1 - 2 分厂在 2012 ~ 201 6 三年间一直处在盈利状态的合理性 及 其 与 其他子1分厂之间盈亏关系? 4、 关于你 公司 子 3- 5 分厂的运营现状,其生产规模较小的原因及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
5、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进行核查了解。